东莞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,最高可享30万元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!
文明横沥 2026-02-25 17:10



根据《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<关于奋力实现一季度经济“开门红”的若干措施>的通知》(东发改〔2026〕20号)要求,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《2026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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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(劳务派遣单位除外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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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026年2月17日至2026年3月18日期间招用初次在莞就业的非东莞户籍人员,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费满6个月及以上,可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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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,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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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《2026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)。

(二)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。

(三)新招用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
(四)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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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持本指引第三条规定的材料到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(街道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[登记注册地在松山湖的,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(组织人事局)提出申请]。企业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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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涉及同一员工,只能申领一次本补贴。本补贴与人社部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、一次性扩岗补贴、创业带动就业补贴、聘用台湾青年补助不可叠加享受,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。


(二)对提供虚假资料,获取本补贴的单位,除依法追回补贴外,将按《广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〉办法》等规定给予处理,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

附 件

1.关于印发《2026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》的通知(东人社发〔2026〕9号)

2.2026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申请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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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关于印发《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》的通知(东人社发〔2025〕3号).png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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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东莞就业人才服务

编辑 | 邓晓琳

编审 | 刘敏贤 袁健斌

横沥镇融媒体中心


(公益宣传海报)

  • 关键词:就业补贴,员工,春节,春节企业,补贴,东莞市,申领,社会保障,人力资源,劳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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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2-25 17:10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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